4月13日,周五,还下着绵绵的小雨,忙碌了一周的人们都在家享受着周末,然而对于长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来说,这只是一个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工作日。
晚上七点半,执行局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县公安局情报中心反馈的信息:被执行人赵某在郑州中心汽车站购买了车票,正在从郑州返回长垣的公交车上。法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本立在接到指挥中心的通知后迅速带领杜鹏、王振亮两名执行干警到公交车可能经过的大广高速路下道口进行拦截。
接到通知,迅速出发
雨夜对面车辆射来刺眼的灯光
高速路口彩色的灯光和在黑暗中的警车
七点五十分,执行干警们到达高速路口,因为不知道赵某所坐车辆的车牌号,执行干警只能一边对下路的每一辆客车进行询问,一边联系车站根据车辆发车时间查找车辆具体信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检查,没有发现赵某的一点痕迹。
九点二十分,现场执行干警得到通知,赵某所坐车辆可能从封丘下了高速,现场指挥的李队长安排一组执行干警在高速路口继续检查,一面与长途车司机取得联系,争取其配合并让其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带领另一组干警到客车的必经之路王堤桥下对车辆进行拦截。
十点零五分,在近四十分钟的等待后,终于在王堤桥下等来了目标车辆,一辆挂着郑州—长垣牌子的大巴车。待大巴停稳后,执行干警们迅速登车,将客车上的赵某顺利控制,并将其安全带回执行局。
目标车辆出现,干警们迅速出动
顺利找到被申请人
再次对照身份证,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