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下午,长垣县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对纠正“四风”加强党风廉政建和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及各部门、各审判团队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陈超同志领学《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
杨永昌同志剖析案例,通报省高院审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
崔平利同志传达习近平同志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所作重要指示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永昌同志按照“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剖析了管城区法院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传达了省高院审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崔平利同志传达了习近平同志就新华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所作的重要指示。
党组书记、院长陈超同志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并结合参加“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十九大精神轮训班”学习内容谈了学习体会,同时要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把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目标、新要求上来,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我院工作全局。
陈超同志在会议的最后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党员要在研读十九大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从而读懂、弄通,扎实的指导工作。二是各支部要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同志的重要指示,结合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四风”反弹的危害,通过自己查、同事点、组织找等措施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工作能力。三是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从严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党组工作安排到哪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努力做到执行与监督同步。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对廉政文化的宣传,营造思廉、崇廉、敬廉、倡廉的良好氛围。持续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工作,盯住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开展监督,加强对履职履责情况的监督,在坚持不懈反“四风”的同时高度重视“微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