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长垣法院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议

发布时间:2018-03-14 11:11:49


长垣法院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查纠“四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全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2018年1月11日,长垣县法院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永昌同志对全院干警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杨永昌同志首先传达了中纪委十九届一次会议及长垣县委集体约谈会议精神。然后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对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四项要求:

    一是加强道德修养,做到始终保持思想纯洁、始终保持崇高追求、始终保持公仆本色。

    二是保持头脑清醒,做到正确对待职位、正确对待权力、正确对待名利。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自我监督、积极开展监督。

    四是时刻廉洁自律,做到慎始、慎微、慎友,自觉管住欲望、自觉管住小节、自觉管住亲友。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陈超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通过这次廉政谈话活动,全体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增强。在会议最后的分组讨论中,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参加廉政谈话,对党风建设有了更更层次的认识和理解,要把这次廉政谈话转化为今后工作的推动力,为“四个长垣”的建设充分发挥自身力量。

责任编辑:朱俊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01833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