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县委和新乡市中院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要求,长垣县人民法院召开坚持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动员大会。长垣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长垣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超要求全体干警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上来: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以案促“责”。院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每个人都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院党组要带头,以上率下,支持好、配合好纪检部门的工作,认真抓好以案促改工作。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以案促“教”。要把以案促改工作融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要经常性的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党规党纪教育,特别是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三是健全风险防控,以案促“防”。认真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真空的问题,深挖案件反映出来的思想教育、监督机制体制的问题,查找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可操作性强、明确具体的防控措施。四是深化改革,以案促“建”。要以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围绕落实法院司法改革任务,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全面完成司法改革任务、推进法院工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会干警还认真学习了武胜军书记在全县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暨“两个责任”落实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此次工作开展以来,长垣县人民法院按照《长垣县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及《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长垣县人民法院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陈超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查。明确了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的工作要求,确保了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