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长垣县常村镇某农业公司院内排起了一条长龙,尽管天气寒冷,但是队伍中的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喜悦的表情。
于某等79名农民工是某农业公司所在地常村镇的村民,受雇于该农业公司。后因该农业公司及其母公司某房地产公司公司资金紧张,面临破产,导致79人的劳动报酬共计413982元无法兑现。于某等人催讨无果后诉至长垣县人民法院。
该案不但件数额较大,而且涉及人数众多,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又处在春节将至时节,处理不好,极有可能造成很坏的影响,劳保庭的法官们在接到案件以后积极与常村镇政府协调,让村镇两级党组织介入调解工作;并多次到某农业公司去,讲事实、摆道理,最终双方制订了调解协议,农业公司在2017年1月5日前向79名农民工支付一半工资款,即206946元,余下的一半的工资款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此方案也被79名农民工所接受。
此次的拖欠工资款采取1000以下全额发放,其他的百分之五十的发放,79名农民工以现金的方式领取了拖欠已久的工资26万元。该农业公司表示会尽快筹集款项把剩余的工资款发放到农民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