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长垣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该院高度重视此类案件,并要求采取快立快办、因案施策、庭前调解等措施,更快、更好地服务农民工弱势群体,展现了法院司法为民、司法利民的宗旨。
2016年10月份,长垣县人民法院劳动保障庭受理79名农民工诉某农业公司的讨薪案。因案件涉及到农民工人数量众多,为便于诉讼,顺利进行,劳动保障庭在79名农民工中确定了诉讼代表,并对案件进行了调查。通过详细的摸底,劳保庭的法官们了解到这79名原告是某农业公司所在地常村镇的村民,受雇于该农业公司。因某农业公司及其母公司某房地产公司公司资金紧张,面临破产,导致79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共计413982元无法兑现。
针对农民工情绪激动,又处在春节将至时节,处理不好,极有可能造成很坏的影响,劳保庭的法官们积极与镇政府协调,让村镇两级党组织介入调解工作;并多次到某农业公司去,讲事实、摆道理,做某农业公司领导的思想工作,让其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最终该公司同意先筹集资金支付一部分,剩余的款项制定还款计划。此方案也被79名农民工所接受。
该案件的成功调解,对化解社会矛盾起到很好的社会效果。每年的年底,都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这79名农民工的案件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为了使农民工能过好年,长垣县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坚持快立、快送、快审、快执的原则,力求在最短时间最大限度为农民工提供诉讼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