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9时,长垣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四届第四十二会议在县综合楼会议室召开。
长垣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志杰向人大提请了任免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与会代表全体通过并决定:
韩卫民任长垣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雁凌(女)任长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连书胜任长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张中任任长垣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
邢海军任长垣县人民法院蒲西人民法庭庭长;
杨 超任长垣县人民法院丁栾人民法庭庭长;
李 华(女)任长垣县人民法院孟岗人民法庭庭长;
刘明亮任长垣县人民法院方里人民法庭庭长;
苏 菲(女)任长垣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黄琦超(女)任长垣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胡新莉(女)任长垣县人民法院蒲西人民法庭副庭长;
苑书昌任长垣县人民法院南蒲人民法庭副庭长;
关 磨任长垣县人民法院恼里人民法庭副庭长;
郭士龙任长垣县人民法院孟岗人民法庭副庭长;
刘庆斌任长垣县人民法院丁栾人民法庭副庭长。
会上新任命的长垣县人民法院丁栾法庭庭长杨超同志、孟岗法庭副庭长郭士龙同志代表法院新任命的庭长、副庭长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在今后的工作重要全身心投入到法院审判事业,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满腔的热情扎实开展工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长垣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蔺自治向新任命的的庭长、副庭长颁发了任命书以后,15名新任命的庭长、副庭长手持宪法,庄严宣誓。
最后,蔺自治同志对新任命人员提出要求:一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意识,坚持依法办案。二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三是树立文明司法意识,作为新时期法官的榜样。四是增强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五是增强团队意识,努力带好队伍。六是增强自律意识,保持清正廉洁。最后希望任命人员要牢记人民的信任和重托,牢记法律赋予的职责,忠于宪法,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大胆工作,奋力进取,为社会的发展、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被任命的法官们表示:要牢记人民的信任和重托,牢记法律赋予的职责,忠于宪法,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