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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篡改高考志愿被告人一审获刑

发布时间:2016-10-27 16:55:36


    昨天下午3点,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对篡改高考志愿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今年8月,单县曝出有考生志愿被篡改。警方介绍,嫌疑人陈某由于嫉妒心理,进入5名同班同学的报名系统,篡改了4人高考志愿,第5人因为分数没有他高,就没改。他填报的志愿和被篡改的4名同学的志愿并不相同,不存在相互竞争。8月5日,陈某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因迟迟未有解决办法,原报高校没有招生预留名额,4人只能来到被篡改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从而与心仪的大学失之交臂

责任编辑:杜冰心    

文章出处:http://www.legaldaily.com.cn/legal_case/content/2016-10/26/content_6852042.htm?node=8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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