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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法院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16-09-30 17:37:13



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9月29日下午,长垣县法院对新调整任用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永昌主持廉政谈话并以“弘扬廉洁自律、维护司法公正”为题发表了讲话并提出了三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在思想上求深

要更加清醒认识形势。反腐败斗争正处于“提档增速”的新常态,“新”“旧”相对,“常”“稳”相连,意味着反腐败斗争不同以往的松软,而且相对稳定;“态”“势”相向,意味着反腐败斗争以后会越来越严。我们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要更加清楚责任性质。走上领导岗位,就要承担起领导的所有责任。领导干部不能只重事务和业务指标,却忽视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要更加坚定立场观念。在大是大非面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向中央的立场观点、方针政策看齐,必须向院党组的安排部署看齐。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站稳立场,坚定态度,坚决落实好“主体责任”。

二、在标准上求高

“要我做”到“我要做”。既然走到了中层领导岗位上,就不能躲躲闪闪、遮遮掩掩,要旗帜鲜明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斗争,要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加强管理,做到惩治于未然,防患于未然。

由运动化到常态化。运动式的工作方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弹是必然的,出路还是在于工作的常态化。要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自觉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要敢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意防微杜渐,把事情说清楚,讲透彻。

由一点发力到形成合力。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形成党组、部门正职、副职不同层次的领导干部人人肩上有担子,同时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同时只有党风廉政建设抓得紧一定、手段硬一点,法院机关的执行公信力和满意度才会高一点。

三、在要求上求严

要亲历亲为。领导干部不能开空头支票,不能当甩手掌柜,对党风廉政建设要经常抓、长期抓、持久抓。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要通过制度机制建设来培养规规矩矩的干警,打造干干净净的队伍。

要树立标杆。要把守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能阳奉阴违,不能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更不能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在具体工作中守好底线做到“七个防止”,确保自己不越雷池半步。

要接受监督。走上领导岗位以后,要把接受监督作为一种修养和习惯,无论是上级、同级还是下级的监督,都应该看做是一种保护和关爱。要坚持好民主集中制这一党内监督的核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一言堂”或者少数人说了算,无论案件还是其他行政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实施决策。

集体廉政谈话结束后开展了讨论,与会的三十三名新任中层领导干部纷纷表示绝不辜负院党组的重托,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机遇,切实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航向。本着对个人事业负责,对同事前途负责,对法院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为维护好公平正义发挥自身力量。


责任编辑: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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