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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接受复查考评验收

  发布时间:2016-09-30 17:24:14




9月29午,文明单位考评组组长刘鑫一行等4人长垣县法院检查验收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县文明办主任张杰、副主任黄坤陪同检查。

考核组一行首先观看了该院文明道德大讲堂,认真审核了该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相关资料,实地查看了机关环境卫生、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审判庭等基础设施。

院党组成员院长樊杰同志代表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了近年来的文明创建工作情况。

近年来,长垣县法院对文明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按照重在建设的原则实行文明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全院工作规划,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树新为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院领导分工负责,形成互相联动,全院上下齐抓共创的工作格局。该院按照创建文明单位的要求,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干警的原则,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活动。

考评组组长刘鑫长垣县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刘组长指出:近年来,长垣县法院以文明创建为总揽,院领导班子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把创建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每名干警,在全院形成了“人人参与创建、全员勇于创建”的良好局面;组织开展了内容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各项创建工作开展的非常扎实,创建氛围非常浓厚,队伍整体素质很高,充分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风貌。

对于下步如何更好地开展创建工作,刘组长希望长垣县法院全体干警要瞄准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的远大目标,高起点、严要求,争取取得更优异的成绩。同时,刘组长也我院创建资料整理工作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活动主题要更加突出。要结合工作实际,找准文明创建与法院工作的结合点,选取最佳角度,突出活动主题。是道德模范的作用要更加突出。要深入挖掘身边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闪光点,让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更加突出,从而推动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县文明办主任张杰对法院创建工作也给与了高度评价。院长樊杰表示:文明单位创建是一直在路上的,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长垣县法院将严格按照考核组的要求,认真查漏补缺,把文明创建同法院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把法院的文明创建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好。



责任编辑: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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