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下午,长垣县人民法院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问责条例进行了讨论交流。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树新在发言中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深刻理解《条例》内涵。该《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的一项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制度遵循。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二是要领导干部带头作出表率。院党组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全面、准确掌握问责的六种情形,进一步增强党组凝聚力;中层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勇于担当、较真碰硬、带头落实,不折不扣地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并把执行条例的情况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要求,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支部的堡垒作用,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努力完成好上级赋予我们的政治使命和历史使命。
三是要狠抓《条例》的学习贯彻。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学习宣传,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四是要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干警知边界、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使接受纪律规矩约束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素养、一种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好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