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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发布时间:2016-01-26 15:53:50




    2016年1月21日,长垣县法院蒲西庭在芦岗乡杨桥村村委会院内召开巡回开庭,审理了原告李某某诉被告张某某财产损害赔偿一案。原告与被告在审理中没有达成调解,合议庭经合议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近年来,该院一直在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开展“送法六进”等送法、普法工作,巡回法庭进乡村,直接面向农村广大农民群众,实现“零距离”司法为民服务。该院通过开展巡回办案、上门调解等一系列司法为民措施,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切实维护本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师佩军 王亚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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