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发财却不思走正道,王见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威胁、恐吓的方法,索要他人财物,长垣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2009年8月5日至8月29日,被告人王见召多次用手机向河南省强大起重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某发短信恐吓,向其索要现金80万元,并于2009年8月28日晚12时许来到董某公司办公室门口,用自制炸药将董某公司办公室的卷闸门、玻璃门炸坏。经长垣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炸毁的卷闸门、玻璃门价值380元。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王见召赔偿被害人董某经济损失380元。
王见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威胁、恐吓的方法,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王见召已经着手实施事实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归案后,被告人王见召认罪态度较好,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酌定从轻处罚,长垣县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