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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法院积极开展国家赔偿法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0-05-18 09:07:55




    5月15日上午,长垣县法院的法官走上街头,积极开展国家赔偿法宣传月活动。

今年4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有许多亮点,包括承认国家赔偿归责原则多元化,拓宽了国家赔偿的范围,完善了国家赔偿程序,提高赔偿标准,明确精神损害赔偿,规定赔偿金由财政部门统一支付,使得赔偿费用支付有保障等。为了深入宣传国家赔偿法,扩大国家赔偿法的社会影响,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长垣县法院做了精心准备,印制了国家赔偿法等方面的宣传资料。同时抽调了行政庭、民一庭、刑庭等业务部门中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宣传小组,走上街头开展国家赔偿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法官们通过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多种方式,向过往群众介绍了相关法律知识,并结合审判案例,进行了深入的宣传。整个活动气氛热烈,受到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活动当天,制作宣传版面两个、宣传标语两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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