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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人民法院开展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5-12-03 09:22:50


    工资是农民工辛勤劳动的所得,也是农民工安身立命的生命钱,确保农民工按时按量地获得劳动报酬不仅关系到劳动者本身的利益,还关系到劳动者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省市两级法院通知精神,长垣法院以开展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审判职能,妥善审理“农民工欠薪”、“坑农害农”、“三留守”案件,切实保障农民工和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首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刑事、民事、执行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所有涉及农民工和三留守人员的案件一律纳入台账,优先从快审执结欠薪案件。对已受理的案件依法简便程序,及时开庭,从快办结;对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应当依法予以适用,帮助农民工及时拿回劳动报酬;对农民工申请执行的案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打赢官司的农民工实现其合法权益。

    第二,依法动用刑罚,严惩涉农犯罪。认真适用刑法相关规定,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坑农害农等涉农犯罪案件,做到及时立案审理、依法严厉惩处,形成打击涉农犯罪的高压态势。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印制、发放农民工和三留守人员维权宣传手册,开通热线电话,通过官方微博,及时搜集和发布案件信息、吸纳网民意见和建议,做好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

    第四,延伸司法服务,主动协调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深入农民工工作地和家庭,了解农民工的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对于拖欠时间长、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应急周转金,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对尚未进入诉讼的典型欠薪事件给予高度关注,及时跟踪。

责任编辑:杜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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