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垣法院根据上级法院进一步提升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的要求,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措施,切实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
一是认真查找原因,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院党组高度重视简易程序适用工作,专门召开了党组会,认真分析全院简易程序适用情况,找到制约适用率提升的瓶颈。根据规定,制定一系列详实的使用标准,凡符合该标准的,一律纳入简易程序;同时应适用普通程序,但是案件争议小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后,一样纳入简易程序。
二是细化简易程序适用率指标,将责任分解到各业务庭。为进一步提升各业务庭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的紧迫性,该院将适用率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到各业务庭室,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确保完成全年指标。
三是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承办人怠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由院领导带头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以起到示范、引导作用。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适用简易程序合法。机关业务庭和各人民法庭的简易程序案件在立案时必须由立案庭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适用简易程序规定的,一律转为普通程序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案件以简易程序结案的,由审管办负责对案件进行全程复查,确保适用简易程序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