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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有那些

发布时间:2009-12-10 10:57:03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责任编辑:韩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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