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人民法院只有充分把握经济“新常态”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做好新常态下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才能增强司法应对能力和水平。长垣县法院根据当前经济运行状况,及时采取措施,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一是变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让立案渠道更畅通。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立案环节由过去的立案审查逐步走向立案登记。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凸显,导致法院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类型复杂多样、诉求日益多元、处理难度加大的态势。该院在落实过程中,对于立案登记实施后案件数量的增长、案件类型的变化事先进行了前瞻性预测,在确保立案渠道畅通的同时,充分考虑县域经济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方法,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实施办案风险评估,不断强化责任担当。针对非法集资、企业融资等出现的群体性诉讼案件,该院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思路和“谁办案谁负责”原则,突出和强调第一承办人的责任意识,以“发现早、控得住、处置好”为目标,争取在办案风险控制上的主动权。建立系统化、全流程的稳控管理体系,将办案风险评估涵盖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均,所有环节的承办人随时排查、收集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事件的因素,逐项登记于《办案风险评估信息登记表》,分别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将防控措施及落实情况逐一登记,随卷宗材料流转,本环节确实难以化解不稳定隐患的,由下一环节承办人继续实施,办案风险隐患以层层分解的方式得以化解。
三是依法审理案件,服务经济转型。随着经济结构不断深化,体现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消费需要、投资需求、市场竞争等也会发生深刻变化。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社会矛盾,不断以案件方式反映到审判工作中来。该院一方面公平公正地审理好案件,依法支持和规范投资、商贸、金融等领域的创新行为,审慎认定行为效力,促进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升级。另一方面通过对受理案件的数量、类型的分析,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情况反映、司法建议,让党委、政府实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