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法院秉承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办好每一件案件的同时,通过拓展审判职能,积极推进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今年时至12月18日,该院办理各类民商事案2688件,其中通过“多方联动”化解的有931件,息诉服判率为94.1%;指导各类调解组织化解纠纷242件,帮助193名村官进行法律“充电”,防止群体性上访和民转刑38件,为群众节省诉讼开支32万余元,案件调撤率、自动履行率大幅上升,群体性信访为零。公众对法院的认知度、认可度、公信度不断提升。 在推进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现调解机制的多元化对接。以开展诉讼调解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调解机制多元化对接模式,通过邀请人民调解员协助法院调解,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对接;通过委托调解,将人民调解的优良传统引入诉讼程序;通过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裁判的良性互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以村民调解小组、司法所和人民法庭为主框架的“基层调解网络”,形成县、乡、村参与调解的“联动机制”,搭建覆盖全县的调解网络,确保诉讼调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拓展审判职能,为社会治理提供着力点。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做到“审理一案、解决一串、教育一片”,从而达到审判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加强诉讼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完善社区矫正对接机制,设立就业帮教基地;加强缓刑人员帮教工作,减少再犯罪率,设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基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引导,预防和减少初犯犯罪率。有计划地选派审判精英深入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乡镇司法所等组织,以授课、座谈、和以案说法等形式,针对人民调解员经常处理的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土地纠纷等,就如何适用法律及调解技巧、调解文书的制作等方面进行细致的理论及实务指导。今年时至7月28日,为人民调解员授课138场次,使人民调解员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不断提高,使得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有力的促进了人民内部团结、邻里和睦相处。同时也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减轻了人民法院审判的压力。
健全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司法案件运行情况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长垣法院将海量案件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从刑事案件判断治安状况,从民商事案件判断经济走势,有助于党委政府决策参考,有助于实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法工作目标。近年来该院围绕服务发展大局,以“内行的眼力、专业的视野”及时发现审判、执行中遇到的涉及改革、发展、稳定、民生等突出问题,准确“诊断”引发问题的病因,梳理案件暴露的共性问题,总结形成客观合理的对策,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和建议45条,较上年同期增长35%。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建立矛盾纠纷预警和反馈机制。对案件信访倾向、当事人过激行为、群体性纠纷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对敏感案件、重点案件提前制定处置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及时消除不稳定隐患。建立联动调解工作网络,注重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对涉及面广、矛盾突出的突发性、群体性案件,联合公安、信访、劳保、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形成工作合力。该院通过与基层组织建立健全常态工作联系和沟通机制,及时相互通报个案情况,做好风险预警,从而帮助基层组织排查化解涉及民生、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在应对复杂多变的基层社会形势,特别是处理基层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