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讲话精神,同时准确评价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系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成果,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巩固提升活动成效,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长垣县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长垣县人民法院10月21日下午在二楼会议室召开长垣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评判会。
参加群众评判会的除长垣县法院全院干警外,还有长垣县委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组长侯子文同志、第三督导组全体成员,以及长垣县法院部分退休干警代表、当事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会议由长垣法院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志杰主持,首先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树新对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第三阶段的工作做了总结发言,既肯定了取得的成绩又批评了那些在工作中发现但是还没有切实进行整改的不足。长垣县委第三督导组组长侯子文同志代表督导组对长垣县法院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期间开展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长垣县法院在工作中继续保持为民、严谨、公平、公正的工作作风。参会的法院退休干警代表、当事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也就长垣县法院的工作做了相关发言。
会议的第三项是发放《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评判表》,开始由全院干警对长垣县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群众评判。全院干警认真进行了填写,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
在会议的最后,李树新院长讲到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评判会的召开,是为了更好的将长垣县法院在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实施的各项措施贯彻运用到工作中,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全院干警应该深刻的认识到这一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虽然结束了,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还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