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悔需承担违约责任
发布时间:2014-07-03 16:29:10
小王是2014届毕业生,去年考公务员后,为了“保底”,12月与珠海路一家房开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今年5月,小王被某国家机关通知录取。当房开公司得知小王已到别处上班的消息后就将其告上法庭,小王被判向公司赔偿2000元的违约金。
文章出处:豫法阳光微博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