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审判委员会监督职能,提高审委会工作质量,长垣县法院建立审委会学习制度,通过定期学习制度,不断提升审委会司法指导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法院审判工作。
一、建立定期学习制度。 认真落实审委会集中学习制度,审判委员会学习每月一次,学习、讨论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研究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学习形式采取专题讲座,穿插业务讨论。由审判委员会委员、资深法官和有关专家学者担任主讲。
二是树立审委会委员终身学习制度带头学学习制度。培养审委会委员终生学习理念,倡导做好学习表率,不断加强个人学习,丰富自身知识储备,打造专家型审判委员会委员,为全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是坚持开展读书活动,每年组织审委会委员统一学习两个专题,适时开展读书笔记评比和心得体会交流,每个审委会委员每年至少自学4本法律书籍书,阅读20篇理论文章,研究1个专题,撰写1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四是认真开办“法官讲坛”和“法官研讨”。每月有一名审委会委员进行讲课,由各业务庭、室轮流主办,一月开展一次讲坛和研讨活动,进行专题讲解、法律实务研讨和法律热点争鸣,不断增长全院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五是形成审委会与干警学习互动机制,实现学习资源的共享化。一方面,审判委员会学习以开放式的方式进行,在不涉及审判秘密和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吸收部分干警旁听和交流,并上传学习资料,供干警学习;另一方面,积极收集各庭室的优质学习资料,向审委会委员推介。通过整合审委会学习与干警学习,实现全院学习资源的最充分利用,推进“学习型法院”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