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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后开车撞电线杆 意图引爆煤气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7-02 09:10:11


    女子将煤气罐放进奔驰车内,酒后撞树意图自杀,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该名女子有期徒刑三年。近日,三中院受理了这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上诉案件。

    30岁的李某与经商已婚男士林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已有6年,并育有5岁女童。二人在北京长期共同生活,期间林某多次承诺与妻子离婚,但均未实施。李某因此与林某分分和和。直到2013年6月,林某正式表态,不可能与原配妻子离婚,只能继续保持这种共同生活关系。

    李某伤心欲绝,产生自杀的念头,并事先买好煤气罐。2013年9月的一天,李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后,回家将煤气罐放进奔驰车内。李某将车开出小区后,找到一个僻静地点,拨打110电话。李某要求民警把林某找来,否则马上引爆煤气罐,其间李某一直在车内喝洋酒。民警赶到现场后,李某将车门窗锁死,继续喝酒,并拧开煤气罐阀门。五分钟后,李某呼吸逐渐困难,将油门踩到底猛然撞向路边的电线杆。后李某意识昏迷,但煤气罐未被引爆,民警将李某从车中救出。电线杆被撞歪,奔驰车损毁严重。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遇事不能妥善处理,为引爆煤气罐醉酒驾车撞击公共设施,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触犯了刑律,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

    李某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文章出处:http://bjg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7/id/1328483.shtml 北京法院网 作者:苏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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