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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群众路线 要满足群众新期待

  发布时间:2014-07-01 08:48:19


    为民、务实、清廉不仅是群众路线活动的重要内涵,更是法官的操守与信仰。作为人民法官要学习和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真正彰显“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本色,关键在于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和使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一要做到信念上坚定,政治上清醒。作为一名法官,要时刻牢记自已手中的使审判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坚持党的领导,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不能把党的领导同独立行使审判权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二要进一步改进纪律作风。一名法官,一生可能审理很多案件,但群众打官司一辈子可能只有一次,所以,每一个案件的审理能否实现公平正义,都直接影响群众对司法公信的判断,都直接影响党的形象和国家法治的权威。因此,作为法官在办理每起案件中,都要倾听群众呼声、善纳群众意见,自觉体现对群众的尊重、理解和关心,切实将“情、理、法”融于执法办案之中,诚心诚意地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努力办好每一件案件、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把每一个环节都做深做细,尽善尽美,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要确保司法廉洁。自律清正廉洁是法官保证司法公正的基础和前提,法官不廉,司法必然不公。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法官就必须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职业理想,秉持弘扬正义、惩恶扬善的社会良知,培养正直善良、理智果断的品格素养,时刻紧绷廉政之弦,时刻谨记做人、处事、交友、用权底线,切实维护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要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无论是接待信访群众,还是执法办案,每名法官既要做到言语规范、态度恰当、执法公正,又要善于运用法律、政策做好宣传、说服、解释工作,切实让群众接受与信服。为此,必须具备“五种司法能力”能力,即: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认识和把握解决新问题、新情况的能力。只有具备了这几种能力,法官才能在办案中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的精神,才能平衡好各种利益、协调好各种关系,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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