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河南省长垣县法院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发展大局、服务基层实际的“三服务”原则,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法律服务,提升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优化法律服务。从各庭室挑选业务骨干组成送法服务小组,针对企业在履行合同、劳动用工、清欠债务等方面的法律需求,依法指导企业诉讼,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讲授《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知识,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主动在企业建立服务联系点,通过召开座谈会、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听取企业一线的心声,为企业及时提出生产经营各环节堵塞管理漏洞、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的各类建议。
二是服务人民群众优化法律服务。在县城中心路段、辖区较大集镇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系列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针对长垣务工大县的实际,法官们有针对性地宣传了《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如何收集劳动关系存在及劳动者工伤赔偿的证据和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是服务基层实际优化法律服务。把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乡镇、农村、村组、社区,零距离服务百姓。以各人民法庭所辖乡镇为单位分片开展法律服务,组织干警每周不定期到辖区走访,深入排查矛盾纠纷,主动提供法律咨询,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指导与司法救助。向全县各行政村派驻“驻村法官”,发放便民联系卡,向辖区公开服务电话,随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和求助电话,最大限度地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