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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法院邀请政协委员观摩庭审

  发布时间:2013-08-27 09:02:26





    为突出司法公信主线,深入实施“阳光司法”工程,使人民监督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8月26日下午,长垣县法院主动邀请部分政协委员在西楼刑事审判庭参加庭审观摩活动,旁听被告人申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的庭审过程,并针对开庭准备、法庭调查、辩论及审判长组织、指挥、驾驭庭审活动能力等庭审情况进行评议。

    庭审开始,邀请的政协委员依次坐在旁听席,聚精会神的听着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控辩、举证质证、辩论,仔细地观察法官的言行举止,看法官如何庭审驾驭。经公诉、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历经二个多小时,该案审理结束。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观摩的政协委员对庭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一致认为,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整个庭审活动程序合法规范,公正、透明、高效,主审法官思路清晰,展现出了良好的驾驭庭审能力,切实做到了执法为民、公平公正,体现了法院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通过这样的活动,更加直观地了解了法院审判工作情况,增加了庭审工作的透明度,体现了法院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与此同时,政协委员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一是建议法官提高把握核心事实的能力;二是庭审前应让陪审员吃透案情,弄明核心事实,真正发挥陪审作用;三是有针对性的邀请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增强他们的维权意识。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观摩公诉出庭活动,是人民法院强化外部监督,促进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的有效举措,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深入了解法院工作、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搭建了良好的平台。通过观摩庭审,不仅树立了法院公开透明的形象,促进了阳光司法制度的完善,而且通过这样的平台,让社会了解庭审,了解法院的工作,对法院的工作可以更全面地进行监督,有利于树立人民法院司法的公信力,做到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今后,长垣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认真组织此类活动,不断提高公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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