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法院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为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不断丰富和创新公开透明的司法措施,进一步完善司法权力远作机制,自觉地将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主动开门迎客,使广大群众看到的不光是一个严谨、庄重、肃穆的法院,更看到了一个亲民、近民、为民的法院形象,从而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增强司法公信力和权威,取得了良好效果。
畅通立案工作渠道。完善诉讼服务功能,实行“一站式”立案服务,在立案大厅公示诉讼服务事项、举证须知等有关内容。同时设立导诉台,及时为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提供诉讼指导、解答法律咨询等,积极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
强化审判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为全面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依法落实审判公开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均当庭说明理由。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深入到农村,深入社区、深入学校、深入田间地头,把法律的力量、道德伦理的力量、乡风民俗的力量和群众监督的力量有机结合起来。
进一步增加司法公开透明度。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网上发布裁判文书、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委托评估拍卖鉴定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增加司法公开透明度,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开展裁判文书优质化工程。从文书说理着手,打造说理透彻、用语规范、简洁清晰的优质裁判文书,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推进阳光执行。在执行立案中,主动告知申请人申请执行的风险,以及法院将展开的工作内容,使其树立正确的心理预期;同时在与被执行人接触中,主动告知其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法院的执行威慑措施,使其充分认识到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促使其尽快执行,同时降低其暴力抗法的风险。在执行过程中,定期将案件的执行情况通过电话等形式告知申请人,使其及时了解执行案件的进展以及所面临的困难,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建立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大要案庭审、接受评议和定期汇报工作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全合力。
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司法宣传,密切与媒体联系,以简报、稿件、电视专题片等形式多方面接受媒体监督。提供网页专栏、信访接待等便利渠道,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审判管理,推进廉政建设,设立举报电话、廉政邮箱,发放廉政监督卡,开展日常廉政教育活动,确保法官队伍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