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法院执行干警在下乡突击执行行动中,将拒不承认自己身份的被执行人堵在家中,并在与公安机关联合核实其身份过程中,挖出其是一名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遂将其移交公安机关。
2012年6月15日清晨6时,长垣县法院执行干警赶到恼里镇查找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乔伟(化名)。2003年12月20日晚,申请执行人刘某和几个朋友在县城吃过饭后前往一朋友家中,刘某驾驶一辆125两轮摩托车在前,刘的三个朋友开着车在后,当行至城南临城庄附近时,刘的朋友电话告知后面的面包车出了故障,刘某随即骑摩托车返回,将摩托车停在道路东侧,自己斜跨在摩托车上,等朋友拿绳拉车。这时,家住恼里镇的乔伟驾驶微型面包车自西向南转弯时,将在路东侧斜跨在摩托车上的刘某撞伤,乔伟驾车逃逸。该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勘验认定,被执行人乔伟负全部责任。后公安机关对刘某的伤情作出临床法医鉴定,认定刘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已构成(X)十级伤残。乔伟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批捕在逃。2006年刘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乔伟赔偿损失。2007年1月6日,长垣县法院判决乔伟赔偿刘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65034.46元。
此案2007年6月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乔伟长期下落不明,一直未能结案。执行法官按照最新掌握的线索,很快找到被执行人居住的门牌为551号宅院,叫开院门后,看到一个与乔伟年龄相仿的年轻人,遂上前核实,可此人神态十分镇定,说自己叫乔林,不是乔伟。执行法官当即让其出示身份证,年轻人说身份证不在家,办理驾驶证正在用。执行法官让其出示户口本,又说户口本家人拿到新乡了。执行法官立即与恼里镇派出所取得联系,派出所工作人员和执行法官一同将年轻人带到派出所,经过上网比对核实,确认此人便是乔伟。
执行法官将乔伟带到法院后,乔仍故作冷静,拒不承认自己就是乔伟,百般抵赖。经过和长垣县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并共同核实,此人正是公安机关一直追逃的犯罪嫌疑人乔伟,公安交警部门遂将其带走。现在,乔伟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