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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法院四个方面强化法官队伍综合素质提升

  发布时间:2012-06-14 15:36:38


    为适应人民法院艰巨繁重工作任务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长垣县法院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法官队伍作风素质能力的培养提升。

    一是切实转变作风。重点抓好审判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修养,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公正、和谐司法观念,形成热情、冷静、睿智、善于倾听当事人诉求的工作习惯,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确保政治合格,思想过硬,经受住各种复杂局面的考验。

    二是提升整体素质。法官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职业,面对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各类新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要熟练掌握法律知识,适应时代的发展,履行法官的职责,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养成勤于学习、善于研习的本领,必须具有甘于吃苦、坚韧不拔的研习素质,积极增加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才能以严密的司法思维、高超的司法智慧、熟练的司法技能、文明的司法行为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三是不断增强能力。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具备法律适用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驾驭庭审能力、调处疏导能力,这四种能力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特别是在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时,凭借自己的经验、学识、素质和能力,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有漏洞、局限的情况下,敢于通过正确解释法律,创造性地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复杂、疑难案件。

    四是严守工作纪律。要自觉把加强工作纪律建设放在首位,按照“吾日三省吾身”的要求,经常进行对照检查,不断强化观念,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强化审判服务意识,严格审判组织纪律,克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切实担负起法院干警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要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做到既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努力发挥标杆示范作用,推动全院作风纪律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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