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

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6 11:05:58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3-8135110

附件: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名单

序号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元)

发放事由

是否经过合议

承办人
联系方式

1

(2026)豫0783执恢96号

韩作成

邵敬彬

姚玉莲

119407.9

向被执行人配偶发放一半份额

是

杨飞帆136*****

2

(2026)豫0783执恢96号

韩作成

邵敬彬

姚玉莲

344299.2

向被执行人配偶发放         份额

是

杨飞帆136*****

3

(2026)豫0783执恢96号

韩作成

邵敬彬

邵帅

2412.28

退税费

是

杨飞帆136*****

4

(2026)豫0783执恢96号

韩作成

邵敬彬

王晶

171449.6

退税费

是

杨飞帆136*****

5

(2026)豫0783执3022号

任爱丰

河南省防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6200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在历城区法院涉及被执行关联案件

是

王志昊

136*****

6

(2026)豫0783执3022号

任爱丰

河南省防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600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

申请人在章丘区法院涉及被执行关联案件

是

王志昊

136*****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326736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