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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9 10:00:22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3-8135110

序号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元)

发放事由

是否经过合议

承办人
联系方式

1

(2026)豫0783执恢250号

扣永朋

段永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

287775.22

抵押权优先受偿

是

陈浮

136*****

2

(2026)豫0783执1141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支行

张焕各

银行卡业务其他应付款

2200

申请人变更账户信息

是

赵国锋136*****

3

(2026)豫0783执1668号

陈胜山

王苗

296

退赔受害人

是

赵艺博

136*****

4

(2026)豫0783执1537号

王相珂

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

466.77

退赔受害人

是

王其富

136*****

5

(2026)豫0783执1458号

长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付朵、李振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贷款待清算资金

3116.82

申请人变更账户信息

是

王其富

136*****

6

(2026)豫0783执3283号

王子数、王子墨

葛红超

王景娜

72000

申请人未成年,监护人领款

是

张子栋

136*****

7

(2026)豫0783执恢96号

韩作成

邵敬彬

河南明信智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300

拍辅费用

是

杨飞帆

136*****

8

(2026)豫0783执恢96号

韩作成

邵敬彬

河南明信智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206

拍辅费用

是

杨飞帆

136*****

附件: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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