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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庭审活动

  发布时间:2012-05-31 11:05:40


    为树立司法权威及人民法院良好形象,长垣县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庭审活动,促进了审判工作规范化管理。该院要求,除特殊情况外,所有的庭审活动,必须在审判庭内进行,不得随意在办公室等场所开庭审理案件;法官开庭时必须着装严整,姿态端正,举止文明、不得接打电话;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时,不得中途退庭或走动;开庭时,要充分向当事人交代相关诉讼权利及义务,不得简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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