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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法院六项措施提升民事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2-05-29 10:15:37


    长垣县法院将案件质量视为民事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作为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从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制定多项措施确保案件质量的全面提升。

    一、成立民事疑难案件专题小组。针对民事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和新型案件,按照民事法官对某类案件法律知识的熟悉程度和审判经验,成立不同类型的专题组。将每月第一周的周三作为专题组的固定讨论日,遇到某类疑难案件时,选定相应的疑难案件专题组进行研讨。该专题组形成意见和建议后反馈给承办人员参考,但不做具体的判决意见。

    二、加强庭务会建设。将每周二下午定位各厅庭务会的召开时间。庭务会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集中研究本庭上周开庭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二是对已结案件进行评查;三是对受理案件进行信访评估;四是由庭长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部署本周工作。主管院长带领民一庭庭长和研究室主任对线上各庭庭务会的召开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庭务会不走形式达到预期目的。

    三、强化案件评查。全年集中两个时间段,即每年的6月底和11月底,对线上所属庭室采取互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一次评查一个多发性案件类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四、开展好“示范庭”。以庭为单位,所属各庭全年分别召开一次观摩庭。由人民法庭庭长和民一庭庭长负责挑选一起本年度内有一定难度和代表性的案件,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排序召开“示范庭”。届时庭长要亲自担任审判长,由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线全体干警参加庭审观摩,现场进行打分和庭后点评,所属业务庭庭后要及时召开庭审评析会,针对审委会提出的庭审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总结、反省

    五、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在规范文书格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文书的说理性、逻辑性。把好起草、审核、核对、交印“四关”,每份裁判文书的“出笼”,首先要求拟稿人在起草法律文书后,必须进行初步审核,然后由庭长进行把关,再由主管院长严格审签交印。争取做到裁判文书中无错字、无别字、无病句、无歧义句、无逻辑混乱的“五无”文书。不定期抽查各业务庭的裁判文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通报、问责,并入法官业绩考评档案。

    六、做好庭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在开庭前,由案件审判法官对当事人解释有关法律,使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地位、诉讼结果、诉讼效益有一个预期的估计;裁判文书生效后,原审办案人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疑问有针对性的就程序适用、事实认定、裁判理由进行解释说明。使当事人知道法院对案件裁判处理的法律依据,增加当事人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服从,从而自觉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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