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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5 10:56:03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3-8135110

序号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元)

发放事由

是否经过合议

承办人
联系方式

1

2026)豫0783执1385

王刚

陈世显

赫彩娟

620

退回被执行人配偶多余案款

严志丽136*****

2

2026)豫0783执1601

 

张学义

姚仲驰

1800

罚金案件退赔受害人

王志昊

136*****

3

2025)豫0783执3523

张莹莹

张振华

崔民生

4100

退回买受人腾房费用

王志昊

136*****

4

2025)豫0783执380

宋刚、康俊超等人

刘金友

孙宁

5697.56

房产拍卖款,向共有人发放一半份额

李瑞1361237310269

5

2025)豫0783执3848 

张照民

李洪波

新乡市牧野区税务局待缴库税款专户

278503.97

依据新牧税函[2026]1号,缴纳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过户税

杨飞帆

136*****

6

2026)豫0783执143

李国彦、李海鲸、高建平、李书恒

朱子正

河南明信智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822

发放拍辅费用

陈浮

136*****

7

2026)豫0783执85

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齐广军、刘瑞娟

河南明信智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134

发放拍辅费用

陈浮

136*****

8

2026)豫0783执136

王丽娟

刘晓杰

韩永慧

73378.1

买受人退税款

陈浮

136*****

9

2026)豫0783执136

王丽娟

刘晓杰

河南明信智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029

发放拍辅费用

陈浮

136*****

附件: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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