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感谢您的公正判决,这下我们心放肚子里了!”1月5日,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来到长垣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为民做主”的锦旗亲手送到承办法官手中,以此表达对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真诚感谢。
【案情回顾】
2025年2月24日,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迎面而来的马某驾驶的自卸货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张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5月21日,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据悉,死者张某系某公司雇员,该公司此前为员工投保平安雇主责任险(A款)及附加24小时意外保险(B款),张某意外身故后,其父亲张某增作为法定受益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200000 元。后保险公司以“需以雇主责任为前提”为由拒绝理赔。
【法院审理】
聚焦双方争议焦点,承办法官仔细梳理保险合同条款,对各项条款进行穿透式分析,在查明案件事实、明确保险责任界限、准确认定保险条款适用情形的基础上,最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张某增保险金200000元。某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锦旗虽轻,情谊却重;言语虽简,认可至深。长垣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努力提升审判质效,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