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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三方联动 护“夕阳”安暖

发布时间:2025-12-18 16:35:50


近日,一起特殊的纠纷在法庭、司法所与村民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圆满化解。纠纷的主角是两位年过八旬的老人,他们共同生活了三十余年,却因晚年赡养问题及家产分配引发家庭矛盾,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面对这场涉及情感、法律与伦理的复杂难题,三方力量协同发力,最终用温情与智慧促成了双方的和解。

据了解,两位老人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便共同生活,相互扶持,系重组家庭,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今,随着年事渐高,养老、医疗等现实问题日益凸显,双方及其子女在老人生活安排与赡养意愿上产生了较大分歧,又叠加家庭财产分配问题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逐渐激化。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同居关系析产或解除纠纷,更关涉两位老人今后的生活保障与情感慰藉。若简单判决,可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老人的实际困难,甚至激化矛盾。

因两位老人身体不好且一方行动不便,方里法庭主动启动多元解纷机制,邀请深受群众信任的司法所所长及熟悉当事人家庭情况的村支书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前期精准摸排了双方的主要矛盾,后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调解室开到了当地村民委员会。

调解过程中,三方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法官从法律层面明晰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详细解释关于同居析产原则、土地管理法及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等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问题,对裁判结果进行分析预判;司法所所长运用丰富的基层调解经验,侧重从情理入手,唤起双方多年相互扶持的记忆,疏导对立情绪;村支书则凭借对两位老人家庭情况、性格秉性的深入了解以及其在村民中的威望,积极沟通协调,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活安置建议。

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劝导,调解团队最终找到了平衡点:在尊重老人意愿的前提下,就生活照料及财产事宜达成了一致协议,既妥善安排了两位老人的未来生活,也缓和了紧张关系,避免了“一断了之”可能带来的情感伤害与现实困境。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基层社会治理中多元解纷机制有效运行的生动体现。法庭、司法所、村民委员会三方协同,将法、理、情有机融合,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更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社会关怀的深度,为妥善处理类似涉老纠纷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责任编辑: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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