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关于被告人戚景山犯诈骗罪一案的开庭时间、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出庭通知的公告
本院定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长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戚景山犯诈骗罪一案,合议庭组成人员王亚威、孟岑、王国梁,书记员李法会,公诉人李超颖。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过互联网通知被害人可以出庭,并告知被害人在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三)被害人可以推选若干代表人参加或者旁听庭审。
被害人行使相关权利,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
邮寄地址:长垣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上述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刑事审判庭联系。
联系电话:0373-8855825
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