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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法官村官”抒写“民情日志”

发布时间:2012-05-24 11:30:54


“法官村长”活动开展以来,长垣法院在全县的598个行政村均配了法官村官,为了让法官村官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长垣法院要求每个法官村官必须书写民情日志,将村里的基本情况和矛盾纠纷记录下来,并进行分类,写明处理时间,定期进行处理,并派纪检组不定期进行检查。通过抒写民情日志,增强了法官化解矛盾的责任心,有效的化解了大量矛盾,成为法官联系民心的纽带。

    法官村官采取“坐堂问案”的审理方式,就地问案,到现场解决纠纷,把客观事实查清楚,把群众的诉讼成本降下来,让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胜诉的当事人不损耗诉讼成果。同时,法官村官入村入户在群众中主动发现、化解纠纷,可以变被动为主动,诉前化解纠纷,改变法院“矛盾纠纷最后一道防线”的被动地位,有效缓解人民法院的审判压力。

  因此,“法官村长”这一审判方式的创新,对于民事案件审判模式的改革,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较好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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