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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法院鼎力护航经济发展能动司法优化环境

  发布时间:2012-05-23 09:53:13


    为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部署,长垣县法院启动“鼎力护航经济发展能动司法优化环境”行动。该院出台了《长垣县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县集中整治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院党组对鼎力护航经济发展、能动司法优化环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该院认真分析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环境的现状,要求全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强有力的措施,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优质司法环境,助推长垣经济的全面跃升。工作中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工作在规范市场秩序中的职能作用,依法严惩破坏经济发展秩序的各类犯罪;对影响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发展的案件,要快立快审快执,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该院党组要求,法院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主体,务必搞好自身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坚持能动司法,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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