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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恼里法庭:一体化办案讨回十年旧账

发布时间:2024-05-07 10:49:20


近日,长垣市人民法院恼里法庭持续推进“立、审、调、执”一体化办案模式,在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赞誉,郝某某就是其中之一。

事情追溯至2013年12月27日,裴某某以与他人合伙做煤炭生意、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向郝某某借款15万元,当天郝某某便依约向裴某某转账15万元。借款到期后,郝某某多次向裴某某催要借款,裴某某一直推脱不予理会。郝某某手握十年债权却索要无果,遂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裴某某诉至恼里法庭。

立案后,恼里法庭办案人员考虑到案涉借款已逾十年,追回难度较大。为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与郝某某协商后,决定采用诉中财产保全措施,希望通过查询、冻结被告裴某某名下财产银行账户的方式,为案件后续的送达、调解与执行工作插上“安全栓”。

经调查,裴某某名下银行账户实际可冻结金额远远不足起诉金额,但其名下有一辆晋D的大众牌汽车,办案人员立即前往山西省长治市车管所对车辆进行查封。查封完毕后,办案人员又前往裴某某户籍所在地山西省长治市某小区开展送达工作,并拟通过调解的方式切实化解这起债务纠纷。

见到裴某某后,办案人员了解到裴某某近年因身体状况原因经济情况一直不乐观,全额还款难度大,这为案件的调解工作增加了难度。通过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郝某某愿意放弃部分债权,双方达成了裴某某当天支付郝某某500元,并于四日内偿还郝某某12.95万元的一致意见。现裴某某已依约全部履行完毕,一起“试试看”的十年旧账在恼里法庭办案人员的全力以赴下终于迎来了“大圆满”结局。

法官释法:想要避免借款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需要及时主张债权、保留证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及利用时效中断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条款,以减少后期可能出现的争议或纠纷。

责任编辑: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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