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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恼里法庭:寻求案件“最优解”,握手言和把事结

发布时间:2024-05-07 10:41:44


“握手言和,大家还是朋友!”

近日,长垣市人民法院恼里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为买卖校服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被告麻某某当场通过返还校服的方式抵扣了部分货款后依约向原告李某某履行195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向法官致谢。

2023年8月份,麻某某向李某某订购了一批校服,在李某某按照约定交付了全部校服后,受个人经济影响,麻某某未能支付全部货款,故其向李某某出具了欠条一份,证明其欠付李某某货款7760元。现因其一直未支付上述货款,李某某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欠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虽然本案标的较小,但秉持着“小案不小办”以及“将调解贯穿在案件的始终”的原则,庭审前,承办法官郭士龙便组织双方先进行“面对面”的调解。

在充分听取了当事人双方的意见,查清了案件事实后,郭士龙法官了解到对于被告麻某某来说,未及时支付下余货款也是其无奈之举,麻某某订购校服本是用于幼儿园招生使用,但因幼儿园未能正常经营,一方面使麻某某订购的校服没有了“用武之地”,另一方面也使麻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足额支付全部货款。


郭士龙法官根据双方的现实情况以及被告的履约能力提出用校服折抵部分货款的调解方案,但是关于折抵货款的数额双方仍有差距。经过法官一轮又一轮的释法明理,双方的差距逐渐缩小,最终确定了折抵的货款数额以及下余货款的支付时间、履行方式,使本案以调解的方式成功“软着陆”。

今后,恼里法庭将牢记为民初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守“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不断寻求案件的“最优解”,在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一点一滴绘就恼里好“枫”景。

责任编辑: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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