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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恼里法庭:田间地头里的司法初心

发布时间:2024-04-08 10:34:19


“现在一切都好,法官,多谢你们了!”

站在一望无际的麦田旁,长垣某种植合作社的负责人满怀感激地向法官郭士龙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该案件是一起系列案件,分别是长垣某种植合作社诉朱某胜恢复原状纠纷、长垣某种植合作社诉张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以及长垣某种植合作社诉朱某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它们均源于一份2019年签订的租期10年的土地租赁协议。该协议是由长垣某种植合作社同恼里镇恼里村上百户村民统一签订。协议约定租金每年500元,合作社想要按照协议履行如期开展自己的种植工作,但是村民因为近年粮食价格上涨想要增加租金,双方协商未果后,案涉村民便强行在出租的土地上进行了耕种,影响了合作社对案涉土地正常的使用。

承办法官郭士龙在受理本案后,在同原告的沟通过程中发现该系列案件背后还隐含着数十甚至上百个案件,其起诉的三人仅是一个开始。

为彻底解决问题,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面对对案件抵触情绪强、年纪较大的被告,恼里法庭选择了线下送达的方式,在恼里村村干部的帮助下,于村委会完成送达手续的同时,向其表达了法庭想要促进双方沟通以和平处理本案的意图,诚邀他们到法庭进行调解。后法官郭士龙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用最质朴的语言耐心同被告沟通,向他们释法明理,在充分考虑双方诉求以及客观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平衡了双方合法合理的利益需求,使一场可能引起数十起案件的群体性案件,消弭于双方的握手言和中。

在案件了结后的今天,法官郭士龙再次来到案涉土地所在处,看着生机勃勃的麦苗,了解到现在以朱某某等人为代表的村民,均与合作社按照上述案件为蓝本,重新签订了协议,并都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合作社也按照自身发展计划有序地开展了春耕工作。这意味着该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也象征着司法的为民初心在充满希望的麦田里熠熠生辉。

今后恼里法庭将继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为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未时”,化解在“微时”,切实让辖区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温情与暖心而努力。

责任编辑: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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