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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安” 执行联动警务室揭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4-04-01 16:47:17


3月28日,长垣市公安局“驻法院执行联动警务室”在长垣市人民法院举行揭牌仪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闫瑜,长垣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金鹏,长垣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万里到场指导。揭牌仪式由长垣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都学敏主持,法院在家班子成员、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揭牌仪式。

参加揭牌仪式的领导首先参观了执行联动警务室,并就警务室配备、工作职责、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建立沟通联动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仪式上,都学敏在致辞中指出,市公安局驻法院执行联动警务室的成立,标志着长垣市人民法院、长垣市公安局执行联动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健全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为维护市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以这次揭牌仪式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联动实效。希望法院执行干警和公安民警能够发扬不怕困难、勇于担当的精神,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优化辖区法治环境,建设平安长垣、法治长垣作出更大贡献。

张万里在讲话中强调,联动警务室正式成立,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公安机关与法院系统深化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我们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优势,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时,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法治化社会氛围。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闫瑜,长垣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金鹏,长垣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万里,长垣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都学敏共同为联动警务室揭牌。

刘金鹏就做好执行联动警务室的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执行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刻认识联动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执行联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要强化信息共享,推动平台实质化运行,实现法院与公安的资源整合、平台共享,构建执行警务协作新格局。三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拓宽执行联动范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闫瑜强调,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的执行协作,有效的营造了市域内高压执行态势,维护了司法裁判公信尊严。市中院执行局将全力支持执行联动警务室的工作开展,希望全体执行干警能够以此次揭牌仪式为契机,进一步厚值为民情怀,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拓展执行协作的广度与深度,构建执行警务协作新格局,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动长垣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长垣市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设立执行联动警务室为契机,继续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的“查人、找物、控财”协作执行网络,创新工作举措,统筹各方力量,强化“执源治理”,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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