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腊初雪霁,梅白飘香蕊。时至小年,大雪纷飞,长垣市人民法院“涉民生”“涉小标的”案件集中专项执行活动在夜色中悄然拉开序幕。
凌晨六点,全体执行干警在法院楼前列队集合,依据前期掌握的执行线索,通过采取进村入户、上门找人等方式对长期躲避执行、对抗执行的被执行人展开精准搜寻,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执行措施。
市人大代表马平、樊胜强,政协委员张利镯、侯利平全程参与见证本次执行活动。
◆案例一:
案由:高某逢申请执行高某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申请标的:61323元。
执行情况:经多次传唤、多次电话沟通均未履行义务,今日通过前期掌握线索将其从家中拘传,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并当庭履行10000元。
处罚情况:因高某彬经多次传唤、多次电话沟通均未履行义务,经法院采取拘传措施后才主动进行协商,存在躲避执行的消极思想,有悖诚实守信价值观念,耗费司法资源,本院决定对其加处罚款3000元。
◆案例二:
案由:王某敏申请执行赵某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标的:81700元
执行情况:执行立案后,赵某祥长期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多次督促仍逃避执行。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今日将其从家中拘传,当庭履行完毕。
处罚情况:因赵某祥长期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存在对抗执行、躲避执行情形,本院决定对其加处罚款5000元。
◆案例三:
案由:张某杰申请执行岳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标的:71000元
执行情况:判决书生效后,岳某始终未主动履行。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岳某住所地进行调查,随即将其拘传至法院。来到法院后,被执行人岳某积极筹措案款,现场交付申请执行人张某杰50000元,并制定还款计划,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处罚情况:因岳某系经法院拘传后才采取履行措施,缺乏主动履行意识,妨碍社会秩序及司法公信,本院决定对其加处罚款5000元。
本次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共传唤、拘传26人,执行完毕8件,执行和解6件,拘留12人,罚款14人。
春节将至,执行力度只增不减。下一步,长垣法院将通过继续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围绕“涉民生”“涉小标的”类案件,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督促更多被执行人在节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确保胜诉当事人的“一纸判决”成功兑换“真金白银”,着力营造气正风清、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