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为保持辖区内执行高压态势,让胜诉当事人尽快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长垣法院执行局持续开展“不定期”“不定时”集中执行活动,对经过集中活动拘传带回的被执行人,即使履行案款,也一律采取罚款惩戒;对于拘传后仍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一律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鼓励主动履行行为,让逃避执行、对抗执行的被执行人在拘留所内“欢度春节”。
1月26日清晨6:00,长垣法院开展2024年第三次集中执行专项活动,40余名执行干警在院机关楼前整装待发。在院党组书记、院长都学敏的带领下,四队执行干警,分别按照前期掌握线索,对未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措施。
市人大代表陈永军、赵志国,市政协委员于浩、刘一华全程参与见证本次活动。
◆案例一:
简要案情:申请执行人陈某阳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将被执行人王某典诉至法院,后本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处王某典向陈某阳支付各项损失20096.55元。判决书生效后,王某典始终未主动履行。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王某典住所地进行调查,随即将其拘传至法院。
后续进展:
来到法院后,被执行人王某典当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因王某典系经法院拘传后才采取履行措施,缺乏主动履行意识,耗费司法资源,妨碍社会秩序及司法公信,本院决定对其加处罚款3000元。
◆案例二:
简要案情:申请执行人张某莲因借款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张某书诉至法院,后本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自愿约定分期偿付该笔案款。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书始终未主动履行。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张某书住所地进行调查,随即将其拘传至法院。
后续进展:
来到法院后,被执行人张某书积极筹措案款,现场交付申请执行人张某莲50000元,并制定还款计划,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因张某书系经法院拘传后才采取履行措施,缺乏主动履行意识,妨碍社会秩序及司法公信,本院决定对其加处罚款5000元。
◆案例三:
简要案情:申请执行人贺某学因借款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于某东诉至法院,后本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处于某东向贺某学支付案款40万元。判决书生效后,于某东始终未主动履行。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于某东住所地进行调查,随即将其拘传至法院。
后续进展:
来到法院后,被执行人于某东积极同申请执行人贺某学协商还款计划,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因于某东系经法院拘传后才采取履行措施,缺乏主动履行意识,妨碍社会秩序及司法公信,本院决定对其加处罚款5000元。
本次专项活动中,执行干警共拘传被执行人16人,拘留6人,执行和解案件5起,执行完毕案件5起,罚款10人次。
长垣法院将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断加大拘传、拘留、移送拒执犯罪力度,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当事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再次郑告各位被执行人,在执行案件立案后,立即主动前来法院报告财产、协商方案、履行款项,否则面临的将是额外的经济负担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司法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