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以待人,信以处世”。近日,长垣市人民法院恼里法庭调解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便是对这句话的生动诠释。随着案件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内容的足额履行,一起长达20年的民间借贷纠纷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基本案情
被告郝某俊因资金紧张于2004年分两次共向原告郝某峰借款24200元,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被告仅于2023年1月份通过微信转账还款3000元,剩余的欠款一直未予偿还,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恼里法庭接到诉讼后,秉持着“应调尽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在充分了解了案件情况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图后,及时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庭负责人郭士龙耐心地为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当得知被告不是不愿履行案涉欠款,而是因为身患癌症、经济困难。经法院调解,原告同意被告只支付本金、利息和诉讼费共计31000元,其余部分原告自愿放弃。后被告亦在约定的时间向原告支付了上述款项,至此,一起长达20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法院的努力以及双方的互相理解中,案结事了。
调解成功当天,当事人发来短信表示感谢。
一件件的民事纠纷,看似“小案”,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饱含着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美好期待和向往。恼里法庭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情、理、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各类涉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了防范借贷风险,我们应当时刻保持警惕,避免陷入债务纠纷的泥潭。如若借贷行为必然发生,首先,借贷双方应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细节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其次,诚实守信是借贷关系的基础,双方应遵守约定,按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