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八已过,年关将至。为持续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长垣市人民法院在春节到来之前,持续开展常态化集中专项执行活动,重点针对涉民生、涉小标的、涉营商环境案件进行突击摸排,严厉惩治恶意拖欠、拒不履行等违法行为。
1月19日凌晨6点,党组书记、院长都学敏亲自率队,执行局各承办团队依据前期实地摸排被执行人住处地线索,奔赴执行现场,对长期行踪不定、躲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逐一拘传到案。
◆案例一:
简要案情:申请执行人张某霞因借款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崔某中、孟某纳诉至法院,本院判处崔某中、孟某纳向张某霞支付欠款5224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崔某中、孟某纳始终未主动履行。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崔某中、孟某纳住所地进行调查,现场发现被执行人孟某纳,随即将其拘传至法院。
点评:
孟某纳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主观故意明显,且到庭后仍未主动履行或提出可行还款方案,本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案例二:
简要案情:申请执行人田某齐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谢某兵诉至法院,后本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谢某兵向田某齐支付小麦款10000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谢某兵始终未主动履行。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其住所地进行调查,现场发现被执行人谢某兵,随即将其拘传至法院。经核查,谢某兵在本院存在多起作为被执行人案件尚未结清。
点评:谢某兵在多起案件中存在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主观故意明显,且到庭后仍未主动履行或提出可行还款方案,本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案例三:
简要案情:申请执行人张某因借款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郭某仓诉至法院,后本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郭某仓向张某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31024元。判决生效后,郭某仓始终未主动履行。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郭某仓住所地进行调查,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点评:郭某仓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主观故意明显,且到庭后仍未主动履行或提出可行还款方案,本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本次专项活动中,执行干警共传唤、拘传被执行人13人,其中拘留6人,执行和解案件4起,执行完毕案件3起。
春节将近,长垣市人民法院将充分利用被执行人节前返乡契机,大力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对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严厉采取拘传、拘留、移送拒执犯罪等强制执行措施,用“真金白银”兑现生效裁判文书,全力以赴,让胜诉当事人过上一个安心年、舒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