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举办的2023年年会征文活动公布获奖名单,我院干警吴静同志撰写的《纠纷一次性解决视角下反诉制度适用的检视与完善——以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33条为切入点》获得2023年年会征文二等奖。
★
该文章结合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基层人民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背景,围绕民事反诉制度整体适用率低、反诉主体范围狭窄、司法实践中法官对反诉牵连性关系存在理解和适用错误、被告基于抵销权提起的反诉未被纳入牵连性关系范围等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从理性反思:从实践透视反诉制度适用中存在的问题、现状检视:反诉制度的立法规定及审判实践、理论厘定:反诉制度适度扩张适用的科学认知、路径完善:反诉制度适度扩张适用建构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对反诉制度的适度扩张适用提出建议,希望能够对反诉制度的未来发展有所裨益。
在一次诉讼或一个诉讼程序中尽可能的彻底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及防范衍生案件的产生,是实质化解纠纷的题中之义。作为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法院,长垣法院提高政治站位,聚焦重点难点,强化组织统筹,全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扎实开展执行工作,将法律文书兑现成“真金白银”,开展“惩治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虚假陈述”专项活动,严惩虚假陈述行为,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延伸审判职能,深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等,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虽已结束,但司法改革工作仍在继续。
下一步,长垣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工作,积极推动各项制度机制有力落地,努力让人们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