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奇,女,1994年10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长垣市人民法院丁栾法庭书记员,2022年度被评为“先进个人”,2023年度被评为“优秀辅助人员”。
工作经历:
2021年4月,李淑奇来到长垣法院丁栾法庭,她从对书记员最基础的工作做起,从庭前的送达、证据交换、协助法官进行案件调查,到庭审中的全程记录、双方调解,再到校对文书、报结案件、办理退费、整理卷宗归档,现在已经能够熟练地协助法官审结案件。
工作中,李淑奇始终秉持为司法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丝不苟、兢兢业业,经常进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理论素养,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耐心细致的周到服务,为保障司法公平公正的实施和推进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光阴弹指间,驻足回望,李淑奇来到法院工作已满三年。从未入职时的翘首以盼,到工作后的一丝不苟,角色上的转换使她的步伐更加坚定有力。三年的工作经历进一步加深了她对法院、对书记员岗位的了解,也真切地认识到书记员的重要性:他们奋力发光,却从不退缩;他们工作在法院,是法官的“左右手”……
工作寄语:
长垣法院是我梦开始的地方,也是我人生翻开崭新一页的地方,努力与进步同行。书记员的故事虽然平淡无奇,但是我会日复一日地沉淀着自己,一步一脚印地磨炼自己,让书记员工作中的所思所悟,成为我职业生涯的闪光点。我们虽然不是法庭上的主角,但每一份文书上都会记录着我们书记员的名字,这也意味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光荣的使命。我会继续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用一名默默无闻的书记员所绽放的微光,闪耀着法制事业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