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长垣市人民法院南蒲法庭:汽车装饰起纠纷 法庭调解来帮忙

发布时间:2023-10-18 08:35:01


现如今汽车正在日益成为一种大众消费品,几乎每个家庭都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小轿车,汽车装饰行业也随之迎来迅猛发展。近日,长垣市人民法院南蒲法庭就办理了一起因汽车装饰引起的纠纷。

张某系某汽车装饰店的经营者,2022年12月,薛某到张某店里装饰车辆,张某按薛某指定的装饰项目为薛某的汽车安装了坐垫、脚垫、太阳膜等配件。但在安装完毕之后,薛某却未及时给付装饰费。张某无奈将其诉至法院。

在接到张某的诉状后,南蒲法庭工作人员及时确定开庭时间,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在送达的同时也向薛某了解案件经过。谈及此事,薛某也是一肚子气,向法庭陈述张某的汽车装饰工艺差等问题,工作人员一方面将其反映的问题进行记录,一方面询问薛某是否有调解意向,并向薛某讲明调解的优势。经过反复协调,双方均同意调解化解纠纷。

庭审前,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到法庭调解室进行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也均向对方陈述自己的调解意见,但气氛较为冷淡,双方言语间有些剑拔弩张。薛某要求张某对汽车后排坐垫、氛围灯等配件重新装饰,张某也同意重新装饰,但薛某车辆并未在本地,近期也无法开回,双方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在此基础上,工作人员通过单方沟通了解到,薛某的汽车一直在外地过年才可以开回。得知这一重要信息,工作人员初步拟定了调解方案:由薛某先行给付没有问题的装饰款,同时注明薛某过年前将案涉车辆交由张某维修后排坐垫及氛围灯,待张某维修完毕后再行给付下余装饰款。如薛某未在过年前将案涉车辆交由张某维修后排坐垫及氛围灯,则无条件支付剩余款项。方案一出即得到了双方的认可,薛某更是当场拿出现金就要支付给张某。工作人员急忙向其解释这只是初步意见,待调解书确认后再付钱也不晚。就这样,这起纠纷终于得到化解。

在法院审理的众多民事诉讼案件中,有些可能只是因为一两句沟通不畅引起的纠纷,承办人员只需摸清案件事实,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协调沟通,往往能够达到良好调解效果。

下一步,南蒲法庭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查明案件事实经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减少当事人诉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幸福感。

责任编辑:jx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01811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